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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中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最高3000元

河北高中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最高3000元

更新时间:2010-12-28

  前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河北省出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办法,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河北省与中央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可获得1000元—3000元资助,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按照办法,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将获得优先资助。

  据介绍,普通高中资助制度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负担60%外,地方分担的40%部分,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级负担。